姓名:尹思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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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州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yzlhvip.com/ 时间:2016-07-25 10:07:18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
在婚姻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中,大部分当事人在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时都会问到债务怎么办,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婚姻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债务的认定应该遵循下列规定: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姻律师认为,这些规定只是法律的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认定要结合案情,还有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来分析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