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姓名:尹思勤
手机:13092098868
邮箱:469520955@qq.com
证号:13210200211260662
律所:江苏证融律师事务所
地址:扬州新城河路182号邗江供销社五楼

您当前的位置: 扬州离婚律师> 离婚赔偿> 过错方离婚赔偿多少
`

过错方离婚赔偿多少

来源:扬州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yzlhvip.com/   时间:2022-07-19 15:07:37

分享到:0

  现如今,婚内出轨的状况屡见不鲜,很多人不顾道德及法律的约束在外面找小三,导致婚姻破裂。那么在离婚案件中,过错方需要承担怎样的赔偿呢?离婚的过错怎么判定呢?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过错方离婚赔偿多少

  离婚损害赔偿有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根据实际损失额来确定,如医疗费用的支出、发票等;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过错方赔偿问题都有哪些规定

  离婚过错方赔偿问题都有如下规定:过错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且只有夫妻一方存在上述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

  (一)一方重婚的;

  (二)一方与他人同居的;

  (三)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不过,因为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与“与他人同居”不属于同一概念,因为“同居”要求长久、稳定的共同生活,而一方出轨可能没有跟他人同居,所以,一方出轨并不一定符合以上法定情形。

  因此,一方出轨并与婚姻第三者同居,属于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赔偿,并且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离婚案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物质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电话联系

  • 1309209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