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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赔偿与其他补偿的关系

来源:扬州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yzlhvip.com/   时间:2016-07-25 1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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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婚姻法规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离婚过错赔偿是由婚姻关系有过错方对无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离婚过错赔偿与其他婚姻中的各种补偿。

   离婚过错赔偿与其他各种补偿的关系

   1、过错赔偿与扶养费的区别

   扶养费的支付,是指夫妻间基于互相扶养义务,在一方生活困难,或者患病需要帮助时,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扶养费义务的制度。《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扶养费的支付与过错赔偿的区别是:

   (1)过错赔偿需以离婚为前提,而扶养费的支付不以离婚为前提;

   (2)过错赔偿的过错严重到危害婚姻的存续,拒不支付扶养费,不一定危及婚姻关系的存续;

   (3)过错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两个方面,而扶养费的支付仅限于经济上的支付。

   2、过错赔偿与经济帮助的区别

   经济帮助,是指夫妻离婚时,一方因劳动能力及财产方面的原因可能陷于生活困难,有权要求对方进行帮助的制度。《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生活困难的表现,可以是没有经济来源,也可以是没有住房。

   经济帮助与过错赔偿的区别是:

   (1)过错赔偿以有过错行为及损害后果为前提,经济帮助没有要求另一方存在过错;

   (2)过错赔偿不以责任方有经济能力为前提,经济帮助要求另一方亦有相应的经济能力;

   (3)过错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两个方面,经济帮助既可以是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也可以是提供一定期限的居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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