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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吗?

来源:扬州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yzlhvip.com/   时间:2022-04-20 1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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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我们知道,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属于一方抚养的,另一方享有为孩子的探视权。那么您知道离婚不让探视孩子怎么起诉?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不让探视孩子怎么起诉

  (一)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二)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四)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离婚了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果遇到抚养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形,可以通过律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发出执行通知书,然后想办法在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下去探望孩子,以确定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证据。最后,如果对方仍不配合非直接抚养一方探视的,则正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控告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目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三、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不让探视孩子怎么起诉的相关知识,简而言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不得阻挠。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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