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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夫妻为卖房假复婚事情没成女方拒绝再离

来源:扬州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yzlhvip.com/   时间:2016-09-11 1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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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张华(化名)因为要卖房子与前妻王芳(化名)“假复婚”,结果房子没卖成,女方拒绝离婚,西安律师刘广鑫了解到,最近,他又起诉离婚,最终海宁法院判定准许两人离婚。

  张华和王芳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王芳生下女儿小张。2009年9月8日,张王两人自愿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除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作了约定,还特别约定张华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归男方及女儿小张所有,男方不得在房产证上加其他人名字,若日后出卖此房,男方必须把卖房的一半钱款存到女儿个人账户作为女儿的教育基金,双方不得动用,由女儿到18周岁自行支配”。

  西安律师刘广鑫了解到,2010年底,张华想要买一套学区好点的房子,但手头没有足够资金,于是决定先转让原有房屋。但在办理过户时,因离婚协议约定该房屋为张华和小张共有,而小张尚未成年导致无法完成过户手续。中介公司就建议张华找前妻商量复婚,只要复婚原离婚协议就自动作废,房屋就可以转让了。

  张华采纳了中介的建议。2011年1月13日,张华和王芳重新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买家取消了与张华的购房合同。既然复婚的目的没有达到,2011年4月,张华再次向王芳提出了离婚,王芳一口回绝。

  2011年5月25日,张华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驳回了张华的诉讼请求。2012年2月21日,张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认为,张王两人在2009年9月办理协议离婚及2011年1月13日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分居已逾两年,且2011年7月21日法院判决驳回张华的诉讼请求后,两人仍发生争执,夫妻关系未得到实质性改善。西安律师刘广鑫了解到,法院认定两人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因此最终准许两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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